现将这次宣传活动总结如下:
一、县经信局根据市商务局的工作部署,及时地制定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工作方案,宣传月活动由经信局、工商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、卫生局、药监局、质监局等单位共同组织,各有关单位在各自工作系统布置开展着相关的工作。
二、开展宣传咨询活动,9月13日我县在县城人民大会堂广场开展以“诚信兴商、和谐发展”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,经信局、药监局、质监局、工商局、卫生局、农业局、畜牧水产局等部门均按活动方案要求组织人员参加这次宣传活动。通过出版报,发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开展各项宣传活动,当天各部门参加活动的人员达40多人,共出宣传版版报8版,设立咨询服务台7个,发放宣传资料1千多份,接待群众260人次,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。增强了信用意识,营造诚实守法的社会氛围。
三、一个多月来,在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期间,各成员单位先后开展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、送税法进企业,打击假冒伪劣商品,哄抬物价,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宣传先进事迹等一系列活动。县经信局开展家畜屠宰、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,让消费者吃上“放心肉”、喝上“放心酒”。县人民政府于9月28日牵头组织工商、卫生、质监、经信等部门共26人次,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县范围内的商场、超市、农贸市场、定点屠宰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,对“双节”期间月饼、糕点、饮料、食用油、奶个人简历范文制品、水产品、肉质品、酒类商品等重点商品进行了专项整顿。
四、在这次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期间,各成员单位共发放诚信兴商宣传海报300份到各单位、学校、商场、医院、文化广场、客运站等人员活动较多的地方张贴。共出动执法人员415人次,出动车辆132辆次。重点检查:商场超市8家,235个食品零售店铺和熟食摊点以及宾馆、饭店进行检查,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。没收“三无食品”一批,价值1000多元。从而加大了对集贸市场、商场、超市、专卖店等重点场所销食品质量的监测力度,确保市场的繁荣稳定和市场食品安全。
总之,在这次诚信兴商宣传月中,我县部门既有联合执法又能按照本单位的职能做好宣传执法活动,使各流通企业能按照有关政策要求,诚信经商,营造了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保证上林经济健康发展。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、商务诚信、社会诚信建设的精神,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要求,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“诚信兴商”的经营理念,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,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为经济、社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。县整规办根据钦州市整规办等17部门《关于开展XX年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的通知》(钦整规办〔XX〕 5 号)的要求,结合我县的实际,认真开展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,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,现将整个活动情况总结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
为保证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的顺利开展,县整规办下发了灵整规办[XX]7号文,并制定了《灵山县XX年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方案》印发给各成员单位,按要求印制了《灵山县XX年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统计表》,并将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标识、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宣传标语,印发给各成员单位,要求各自结合本部门实际,认真组织落实,将宣传月活动办出特色、办出声势、办出成效。并于XX年9月22日下午,在县商务局三楼会议室召开碰头会,讨论宣传月活动期间的主要活动安排,各主办单位分别派一名领导参加了会议。并成立了由县政府副县长刘朝术为主任的宣传活动组委会,对宣传活动的形式、时间、内容进行了研究部署,领导的重视,周密的安排,为开展好此次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。 共2页,当前第1页12诚信兴商工作总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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